95學年度第2學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時間為2月1日~2月7日,請有意
攻讀博士學位的同學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一)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該班前10%以內,具研究潛力
者;
(二)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
異,具研究潛力者。
|
二、碩士班研究生
(一)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碩士班前三分之一以內,具研究潛力
者;
(二)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
異,具研究潛力者。
|
申請程序:
一、有意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應於規定申請時間內,
檢附申請書、副教授
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名次等相關資料,向系提出申請。
二、申請書上的學業成績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由教務處承辦人填寫後,再送至
系辦。
三、受理申請後,系上將召開系務會議審查,2月15日(四)前將審查結果
連同會議記錄送教務處;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後;通過者,自下學期(95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名額:
名額最多以補足9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之缺額為限。
相關辦法及申請書請自行下載
一、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按此下載)
二、申請書 (←按此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