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這段故事應該從一封莫名其妙的e-mail開始,有一個馬來西亞華僑來了一封信給台灣同學會,她的名字是Irene,她希望學習台語,我因為閒閒沒事就回了這封信,也成為她的台語老師了,其實在互動的過程中我也加強了我的英語,有一天的閒聊中,她知道我喜歡滑雪,於是要介紹一位朋友給我認識,我就莫名其妙的認識了Jeff,他也是馬來華僑,在餐廳工作,比我更愛滑雪,才玩兩年,卻比我5年的技術還好,原來他一季可以滑50場雪,難怪技術高超。
有一天Jeff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加入他的Aspen之旅,我那時隱約知道Aspen這個地方,因為我上網有看過,所以先答應他,過了幾天,他又打電話給我,說旅館已經訂了,總共三個人去,5天住宿共1500元,平均一人出500元,我聽了嚇了一跳,去紐約一晚房價也才150啊,不過由於事先答應了,也不好意思拒絕,所以找一天開了支票給Jeff,這時我大概沒反悔的餘地了。
上網查了一下資料,Aspen真的不簡單,湯姆克魯斯在那裡有一棟別墅,其他很多知名的藝人都喜歡去那裡度假,難怪房價那麼高,既然上網了,就順便看一下路程吧,哇哩
咧,要開27小時,屁股都坐到僵硬了吧!怎麼辦?硬著頭皮啊,誰叫它是全美排名第一的滑雪聖地呢!就像麥加對於回教徒一樣,心裡有一種莫名的崇拜與嚮往。
這次的路程其實是不太順的,出發的那天凌晨(我們是4點出發的)就接到Jeff的叔叔打來的電話,說Denver大雪,但是我們旅館錢都交了,還是要去啊,果然到了Colorado邊界,高速公路封路了,那個地名叫做Wakeenei,不知名的小鎮,但我們卻住了兩天,呆在旅館看電視,喝酒,說到喝酒這件事,我是兩瓶啤酒就會醉的人,對於酒是敬而遠之,不過這次旅行的兩個同伴,一個是曾在Pub打工的bartender,一個是常跑pub的夜店王子,他們介紹我喝兩種酒,一種是malibu +
pinapple,另一種是Balleys咖啡酒,真的不錯,原來朋友真的可以增廣你的視野,這句話真的很有道理。
Aspen總共有四座山可以滑雪,分別是Aspen, Highland, Sonwmass,
Buttermilk,聽名字就知道Buttermilk是最簡單的,也是適合親子一起的場所,我和Ryan比較菜,所以只滑Snowmass和
Buttermilk,Jeff是高手,所以四座他都去滑了,這裡的滑雪場真是太美了,難怪排名全美第一,我們有一晚去中餐館吃飯,跟老闆聊天,他說這裡是全美物價最高的地方,我們都點頭同意,Jeff說他想搬過來打工,老闆說這裡的房價都是一千元以上的(田納西只要400),但是打工的小費也賺的多,我
和Ryan跟Jeff說,你每天滑雪,賺再多也不夠你花,嘻嘻,大家都相視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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