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宗旨
為強化本院學生之英語能力,促進國際競爭能力,特設此辦法,鼓勵學生參加英文托福測驗。
第二條:申請資格
凡本院大學部及研究所一般學生(不包含在職生或專班生),於申請期限內皆可憑有效托福成績正本(二年內)申請獎助。
第三條:申請文件
(一)「管理學院學生申請托福獎助申請表」。
(二)托福成績單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於查驗後將退回)
(三)繳款收據(如匯款收據)。
(四)
學生証影印本乙份。
第四條:審查
由本院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公佈。
第五條:補助辦法
※新制托福(iBT)測驗報名費獎助規定如下:新制托福(iBT)測驗滿分為120分
新制托福(iBT)成績 |
100∼120 |
補助金額 |
5000 |
第六條:申請日期
上學期:每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止。
下學期:每年五月一日至十五日止。
第七條:申請次數
每位學生在修讀每一學位學程期間僅可申請獎助以一次為限。
第八條:申請方式
請直接於管理學院網站下載申請表格;送件請逕洽管理學院辦公室。
第九條:持舊制托福(CBT)成績申請者(有效托福成績兩年內且尚未申請獎助者)適用
舊辦法;持新制托福
(iBT)
成績申請者適用本辦法。
第十條:本辦法經本院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