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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中華民國登記立案之研究型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之助理教授與博士班研究生均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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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第一次:每年5月31日止──受理6月1日以後出席會議者
第二次:每年11月30日止──受理12月1日以後出席會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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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格
2.將於會議中發表之論文或論文摘要
3.會議主辦單位邀請函影本
4.系主任、研究所所長或指導教授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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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程序:請將上述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達本會,
截止日後15日內召開審查會,隨後通知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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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
˙獎
助金額:視會議地點而定
˙成
果報告:
1.請於回國後一個月內檢送與會報告及所發表之論文,
文中應註明本會之獎助
2.本會有權利刊登該論文於本會出版之期刊中
˙
申
請文件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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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
˙
會議性質不含兩岸交流會議
˙己
於申請截止日前出席會議者,請勿提出申請,有關申請事宜請洽: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10號
電話:(02)2396-9197
傳
真:(02)2322-3477
e-mail:cf3477@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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