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事項:
依資格條件申請由學校推薦至中油公司為暑期實習工讀生候選者,經甄選及面試錄取後,暑期分發至中油工讀一個月,工讀期間表現成績經評定合格後,將可推薦為獎學金受領人,畢業後至中油公司服務。
二、
申請資格:
(一)
資管系之大三學生(即將於95年9月升大四者)
(二)
且93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94學年上學期(三上)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又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三、
暑期實習及獎學金金額: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津貼(一個月基本工資),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或選為獎學金收領人者,每名獎助十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五萬元分期支付。
四、
申請手續:
由中油公司委請學校公開徵求,申請者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在學期間各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及課外活動紀錄,交由畢輔紅辦理初審推薦。
五、
申請日期:
自95年3月6日起至3月17日止,
面試日期:95年5月1日至5月12日間,
由中油公司安排地點及時間。
六、
工讀期間及地點:
自95年7月19日至8月18日止共計一個月。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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