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行政公告

本系活動競賽獎勵辦法已修正公佈

系辦 / 吳文菁


  本系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項活動競賽,特於上學期訂定學生參與活動競賽獎勵辦法。經實施後,認為有部分需要修正,修正內容在於給定更合理的獎勵,同時著重於學術專業技能方面的競賽參與。其修正後內容如下:

<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所)學生參與活動競賽獎勵辦法>

九十一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通過
九十一學年第十一次系務會議修正

壹、目的

  積極鼓勵本系(所)學生參與各項活動競賽,以充實自我,發揮所長,爭取自身、團隊以及系上的榮譽。

貳、獎勵對象

  參加經系(所)認可之比賽活動並進而獲獎之本系(所)學生。課外活動性質須為專業領域之技能競賽、體育類活動,或其他彰顯優良系風、發揚積極進取精神之相關活動。

參、獎勵範圍

一、 全國性校際活動

 1. 學術專業技能類

  甲類:

   團體項目-冠軍兩萬元、亞軍一萬五仟元、季軍一萬元、佳作五仟元。
   個人項目-冠軍八仟元、亞軍六仟元、季軍四仟元、佳作二仟元。

  乙類:

   團體項目-優勝一萬五仟元、佳作五仟元。
   個人項目-優勝六仟元、佳作二仟元。

  2. 體育活動類

   團體項目-冠軍五仟元、亞軍三仟元、季軍二仟元。
   個人項目-冠軍二仟元、亞軍一仟五佰元、季軍一仟元。

  3. 其他

  經系上認可並核定金額後,另行頒發。

二、 校內系際活動
 
  1. 學術專業技能類

   團體項目-冠軍六仟元、亞軍五仟元、季軍四仟元。
   個人項目-冠軍二仟元、亞軍一仟五佰元、季軍一仟元。

  2. 體育活動類

   團體項目-冠軍二仟元、亞軍一仟元。
   個人項目-冠軍一仟元。

  3. 其他

  經系上認可並核定金額後,另行頒發。

肆、國際競賽活動

  國際活動參與為本系發展的重點之一,系上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國際性競賽活動。唯國際比賽內容項目不一,獎勵內容以個案討論之。

伍、申請方式

由競賽團隊或個人提相關証明,經系上認可後頒發。

陸、附則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系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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