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行政公告

專案成果發表及獎勵辦法已修正公佈

系辦 / 吳文菁


  92級大學部學生專案成果發表有關專案獎勵及專案報告之辦法已於九十一學年第十一次系務會議中做了修正,主要是將專案獎勵正確定義為鼓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案競賽之用,並要求專案報告之確實繳交。其修正後辨法如下,請參與專案的同學注意。

﹝專案獎勵﹞

1. 全部專案組別依專案成績,選出最佳技術應用獎、最佳商務實用獎、最佳友善介面
 獎以及最佳創意獎等獎項。得獎組別並頒發每位同學獎狀一張。

2. 得獎組別可同時獲得一個以上獎項。

3. 另展示現場設特別獎:「最佳人氣獎」一名,由在會場參觀者投票選出。得獎組別
 並頒發每位同學獎狀一張。

4. 各組專案得代表系上參與校外專案競賽。若經由系上同意推薦,則可獲得補助金額
 每組6000元,得獎組別將予以優先考量推薦參賽。

﹝專案報告﹞

1. 繳交之專案報告包含書面資料以及系統操作之錄製(製作軟體不限)。

2. 於專案結案時繳交專案報告予指導老師,再彙整至系辦公室俊夫助教處。

3. 專案報告之格式規定如下:

  1. 12pt或13pt之字體;

  2. 1.5之行距為上限;
  3. 上、下、左、右之邊距以1.25 inch為上限;
  4. 內容應包括摘要、背景與動機、系統分析與設計、開發工具(環境)及系統實作、使用者手冊、結論等;
  5. 12pt或13pt之字體。
4. 若專案報告未繳,則該組專案成績不得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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